关于对福建南安市恒泰兴服饰有限公司《税务事项通知书(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)》送达的公告
关于对福建南安市恒泰兴服饰有限公司《税务事项通知书(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)》送达的公告
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公告
福建南安市恒泰兴服饰有限公司:(纳税人识别号: 91350583MA2YCX648P )
我局于 2026 年 4月 16 日作出《税务事项通知书(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) 》(泉税二稽通 〔 2026〕 10033 号 ),由于你公司走逃失联、相关人员无法联系,致使上述文书采取直接送达、邮寄送达等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,现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的规定,将上述文书主要内容予以公告送达,自公告之日起满 30日,即视为送达。
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
2026 年 4 月 22 日
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
税务事项通知书
(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)
泉税二稽通 〔 2026〕 10033 号
福建南安市恒泰兴服饰有限公司:(纳税人识别号: 91350583MA2YCX648P )
事由:拟将你单位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。
依据:根据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》(国家税务总局令 2021 年第 54 号)第八条等规定。
我局拟将你单位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,向社会公布失信信息(详细内容见附件),拟将你单位失信信息在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“信用中国”网站公示,并推送至参与联合惩戒部门依法依规采取惩戒措施,税务机关适用 D 级纳税人管理措施(由税务机关纳税信用管理部门按纳税信用制度执行)。
你单位有陈述、申辩权利,请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,到我局进行陈述、申辩,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;逾期不进行陈述、申辩或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的,视同放弃权利。
附件:拟公布的失信信息
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
2026 年 4月 16 日
附件:
拟公布的失信信息
一、基本情况
纳税人名称: 福建南安市恒泰兴服饰有限公司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(纳税人识别号): 91350583MA2YCX648P
注册地址: 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罗东镇维新村世火桥边
法院裁决确定的实际责任人姓名、性别、身份证件及号码:黄亚奎;黄哲峰 、男;男、 350583261X ; 3204042216
二、 案件性质
骗取出口退税
三、 主要违法事实
经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检查,发现其在 检查所属期内,主要存在 以下问题:以欺骗手段,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 354.79 万元。
四、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
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,对其处以追缴税款 354.79万元的行政处理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。